船舶火灾控制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措施,但是由于船舶结构的特殊性和船舶火灾装置的有限性,相对于陆地防火控制它存在很大的劣势。2023年2月22日,江西南昌一船舶(该船舶隶属于江苏泰州市华通船务有限公司,船号为“兴中油909”)装载966吨95#汽油,发生火灾,造成4人失联。
首先,船舶本质上具有可燃性,经常会遭受高温、高压和高湿度等环境因素,这些环境因素不仅会增加火灾的危险系数,而且还会增加消防手段的难度。
其次,船舶火灾装置也存在局限性。船舶结构和布局特殊,使得消防火灾控制设备很难安装,而且紧凑的结构也不便于灭火操作。
同时,船舶上的消防保护设施也可能出现故障。船舶上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繁杂,出现故障的几率很大,这会增加消防装置的失效率,减少消防控制效果。
考虑到以上因素,提高船舶火灾应受到重视,严格依据有关规定,做到消防基础、设备、操作等都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,以保证船舶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