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话:0532-83875125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航运资讯 > 政策法规

船员休息时间规定

来源:航运直聘 时间:2023-01-06 作者:航运直聘 浏览量:

船员举办海上运动会

1. STCW中关于船员休息时间规定

1.航运公司及船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员疲劳操作。除紧急或者超常工作情况外,负责值班的船员以及被指定承担安全、防污染和保安职责的船员休息时间应当满足以下要求:

(一)任何24小时内不少于10小时;
(二)任何7天内不少于77小时;
(三)任何24小时内的休息时间可以分为不超过2个时间段,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小时,连续休息时间段之间的间隔不应当超过14小时。
2. 船长按照第(二)、(三)项中规定安排休息时间时可以有例外,但是任何7天内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。
3. 对第(二)项规定的每周休息时间的例外,不应当超过连续两周。在船上连续两次例外时间的间隔不应当少于该例外持续时间的两倍。
4. 对第(三)项规定的例外,可以分成为不超过3个时间段,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个小时,另外两个时间段不应当少于1个小时。连续休息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个小时。例外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两个24小时时间段。

2. 船员在工作中如何防止疲劳

1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了船舶配员的最低标准,公司在配备不低于最低安全配员的前提下,应根据船舶实际营运情况增派合格的人手,并明确职责,确保相关海事法规得到遵守,以保障船舶航行、作业安全;

2、确保休息环境舒适良好,船员也应养成良好的休息习惯,尽可能保持充实的体力和精力,以满足日常作业和可能的额外工作需要;

3、在值班期间感到疲劳时,应开门或开窗呼吸新鲜空气,或往脸上喷水;在瞭望的同时可在驾驶台来回走动;补充水分或吃些坚果、酸奶等可以减轻疲劳。


搜索公众号:航运直聘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相关推荐
暂无相关推荐
客服服务热线
0532-83875125
工作日(周一至周五) 09:00-18:00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青岛智芯蔚来技术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2009108号-3

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1750号

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0号中商大厦 EMAIL:zwill_cc@sina.com

用微信扫一扫